1月19日凌晨,她回到所住的105室后,躺在床上玩了會手機,可能是太累了,睡了有20分鐘。醒來后,她洗了劉海,之后用吹風機吹劉海。吹好后,她就將吹風機的開關關閉了,但并沒有拔插頭,吹風機的插頭一直連在電源插座上。之后,她就去洗衣服了。洗著洗著,發現群租房著火了,當時她很怕,可院子里又沒有滅火器,只能用水瓶里的水去滅火,其間,她敲了其他房間的門,想喊醒大家,有一些租客聽到動靜后跑了出來,但有的房間卻沒有反應。因為當時手機還在室內,她沒能報警。當晚住在里面的一部分人得以及時脫身,但不幸的是仍有四人未能出來,在火災中被燒死,其中有三人還是蔣梅的同事。一直到昨天在鼓樓區法院受審,蔣梅都不相信是吹風機引發了這場火災,不過消防部門的鑒定結果卻擺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