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申請經濟適用房時,需遞交相關收入證明。指出有工作和無工作的經濟適用房收入證明范本是有所不同的。經濟適用房收入證明范本包含的內容還有很多,申請經濟適用房個人收入證明怎么開?經濟適用房收入證明都包括哪些內容?
申請經濟適用房個人收入證明怎么開?
申請人應是城鎮居民,家庭住房和收入以及購房面積符合規定;收入證明由工作單位開,持核定表或審批表到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準蓋章。
1、可支配收入按照該申請家庭成員實際獲得的收入,或者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認定。
2、財產情況主要核對財產的現值。其中股票和基金分別按照市值和凈值認定;車輛(含牌照)以及商鋪等非居住類房屋的價值按照有關部門委托的專業機構的評估結果確定。
3、如果經過核對發現,申請家庭成員在申請期起始日前一年內曾經出售、贈與、支取使用的財產價值超過3萬元,但無法提供有關說明和有效憑證的,也要計入財產價值。
4、申請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和財產價值核對后,按申請家庭成員數,計算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
經濟適用房收入證明都包括哪些內容?
收入證明從自己的單位就可以開,找領導或者財務,一般是會計給開的。一定要往低了開,證明好像是有收入限制的,大于一定金額好像就沒有申請購房資格的。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見附錄);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3、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以上就是“申請經濟適用房個人收入證明怎么開?經濟適用房收入證明都包括哪些內容”的全部內容,經濟適用住房是針對中低收入(當地有低收入家庭標準)無房或現有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住房困難標準家庭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