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經濟適用房具有: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3個特征。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那么,經濟適用房能出租嗎?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下面小編給大家詳細的講解一下有關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經濟適用房能出租嗎
1、必需滿足完全產權。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對于經濟適用房這一保障措施,我國政策法規有相關規定: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經營。
2、居住滿五年后,繳納相關的款項后,經濟適用房才可以出租。經適房在購房人取得購房資格并購買經適房后,如果沒有取得完全產權,則不能將該經適房用于出租。在滿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購房人按照政府規定,繳納了相關款項,取得該房產的完全產權后,則可以將該房產用于出租經營。
經濟適用房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合同是否有效應參照以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五)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一般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政府是明確規定禁止出租的,因此如果提起訴訟,法院應當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判決出租無效。另外,全國各地還依據相關法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具體的可以查看當地有關規定。如:2005年杭州市政府頒發的99號文中,明確規定禁止經濟適用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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