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租客在租房時都會被要求交一筆價值不小的押金,這筆押金能有效的保障房東的利益,卻也極易滋生糾紛,那么租房時交押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怎樣才能避免因押金而產生的糾紛呢?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與房東雙方共同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房租金額。房東為了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會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會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應該有相應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相關規定,租賃合同是房東將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種書面約定。房屋租賃合同作為一種承諾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雙方都要了解一些有關法律問題。
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糾紛,雙方一般都會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這一項。注意房東出租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上的約定,如果事后發現不附,如房屋面積、質量等等與合同的約定存在誤差,應視為房東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同時,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協商降低租金額度。
目前市場上常規是按“付三押一”標準支付押金,指的是租金按三個月為一期支付,同時支付一個月租金數額的押金。關于承租人究竟付多少押多少均由租賃雙方自行協商決定,關鍵是一旦協商成功就應以書面形式寫下來。
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后應該退還。在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如沒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總的來說,交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而不是法律的專門規定。在實踐中由于租房租金可以有效的保護房東的利益,所以已交租房押金已成為普遍現象。而對于租房者來說,要保護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在租房合同中對押金相關細節規定清楚,如果不明白要及時咨詢律師,否則在后期可能拿不回來押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房屋押金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大家避免房屋租賃時因押金而產生的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