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租房越來越普遍,有企業集體承租,也有個人承租。那么對于租房個人來說,在租房時不僅要選擇好所租房屋的地點,更要注意和房東來簽訂合同來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那么租房個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租房個人的租賃資格問題
租房個人名字和住房出租人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對于法律層面來說,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租賃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而對于租房個人不同地方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當地居民須持有身份證,如果是外來人員則需要身份證和公安機關發的暫住證。如果是企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
租房個人對于房屋選擇問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的。
(3)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4)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用途
即租房個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租房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范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于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房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租賃期限寫清租賃期限的意義是:
(1)期限屆滿租房個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總之作為審查。
所以,只有租房個人在簽訂租房合同態度嚴格謹慎,寫明責任歸屬才會保證日后租房生活的愉悅進行。即使在以后發生租房個人糾紛時,有效的合同會成為你依法維護自己權利的有效武器。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有所疑問,一定要記得多問問周圍有經驗的人,這樣我們的租房生活才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