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安全責任書需要列明哪些條款?所謂租房安全責任書,也就是一個保障房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協議,也確保了房東對房租的權,對房租中設施設備的權,以及明確房租中設施設備安全問題。那么一般來說,租房安全責任書需要列明哪些條款呢?下面,小編就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首先,基于法律平等公正的原則,我們需要在租房安全責任書說明確,簽訂協議的雙方,也就是承租人和房東,是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簽訂該協議的,其中并不存在什么不公平的現象。熟悉合同機制的朋友都知道,這一條款是每個合同中必備的,也是每個合同中必須展現出來的。
其次,我們需要為簽訂合同的雙方尋找一個可靠的中間人,這個中間人也就是擔保人,如果某一方失聯,這個擔保人則必須負擔起相關責任。
第三,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我們還需明確,房東將房子出租給承租人,但是房東卻對房屋擁有知情權和權,因此,房東需要明確,自己有權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檢查房屋是否出現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承租人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承租人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安全和火災隱患是出租之前存在,則應房東負擔其責任。
第四,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我們需明確,承租在租賃,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承租人有權要求房東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東責任外,承租人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我們需明確,承租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六,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我們需明確,承租人需保持房屋的內部結構,如需對房屋進行整改或修正,需事先征求房東意見,并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準同意后,租賃人方可進行。
第七,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我們需明確,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承租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般來說,在租房安全責任書中,以上條款是必須明確出來的,至于其他條款,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