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時難得遇到一個住得舒心的房子,恰好又有一個還算好打交道的房東,而自己又有長期住下去的打算,自然地租期結束時會有續租的想法。那么續租需要注意哪些呢?
當然當自己有續租的想法時,要在租期結束前一個月告知房主,避免房主提前掛牌出去,作為承租人,具有優先續租權。
1、租約到期,承租人要求續租,而出租人則有權要求合理變更原租約條件。如果房東提出了租金逐年遞增的條款,則看清市場漲幅情況,把租金漲幅控制在一個數字上,以防房東日后再調高房租,房租上漲幅度可參考市場價。
2、重新簽訂續租合同。新租賃合同成立后,當任何一方有過失或故意侵害了對方的正當權益時,就有可能影響新合同的效力。如果在完成租賃合同的登記手續之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金或其他額外費用,妨礙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則對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違約人支付有關費用和賠償失去的合法權益。
3、租約到期之后,如果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又被其接受,但是沒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則視為租賃關系延續,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系,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
4、出租人以原租約期滿為由隨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許,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并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
6、若出租人在租期到時下落不明,承租人需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7、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后又繼續用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免除該段租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8、和房東搞好關系盡量面上和睦相處,珍惜房子,愛衛生,這樣不會被房東趕走,還好商量漲租價格問題。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房屋續租的相關知識,在租房時盡量爭取長租,這樣也可以避免漲房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