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府和單位以及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在信貸、建材供應以及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買公務員集資房需要對方出示哪些證明?買公務員集資房有什么風險?
買公務員集資房需要對方出示哪些證明?
單位集資建房的房產證有兩種情況:
1、一種情況是單位辦理的是大產權證,也就是國家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國家認可的房屋權證,這樣的房產證與正常的商品房的房產證的公示效力是一樣的,當然沒有什么風險。
2、另一種情況是單位辦理的是小產權證,也就是單位內部房產部門負責發放的產權證,這種產權證只在單位內部承認,對社會沒有公示力。
3、不過這樣的房屋如果各項手續齊全,買了也沒有什么太大的風險, 產權人的過戶都是由單位的房產部門給辦理的,只是不能用來抵押貸款,可以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情況,這種小產權房的價格都相對低一些。
買公務員集資房有什么風險?
除了產權沒有保證外,由于集資建房的若干特性,決定了出資人還要承擔下述風險:
1、資金的籌措情況:如果資金不能準確、及時地到位,工程進度便沒有保障,工程進度延緩更加劇了資金籌措的困難。這樣的惡性循環必然導致資金一去無歸、工程遙遙無期的結局。
2、施工隊的選擇:由于某些集資建房單位的暴利動機,選擇施工隊時只能是降低標準、拼命壓價,甚至迫其帶資建設,施工企業要生存,必然偷工減料,建筑質量難以保證。
3、較難形成規模:集資房通常較難形成規模,大多是一棟或二三棟樓,由于規模小,客觀上造成管理配套難的問題。即使集資者有意完善,結果往往仍是力不從心。水、電、煤氣管道的接駁,公共設備的維修等等,都需要相當的資金支持,即使是簡單的清潔衛生、安全保衛,也離不開資金。
4、產權問題:集資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將其部分向內部職工籌集的資金建成的房產,建成后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
5、權人的資信狀況:由于集資房的產權歸企事業單位,所以集資房是企業財產的組成部分,企事業單位對集資房擁有處置權,可以將集資房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企業到期若不能歸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變賣抵押物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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