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的簽訂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同時也起到了一定的督促雙方完成自己的應該負責的責任,但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我們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就是在進行租賃的時候很多都是一般簽訂的租賃的合同比較長,那么房屋合同轉讓與轉租怎么操作,房屋轉租合同的是什么?下面由小編給您詳細的介紹一下:
第一、房屋合同轉讓與轉租怎么操作
1、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必須先行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即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轉租行為的有效還是無效就處于待定狀態,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賃房屋的權,該轉租行為才能被認定為有效。
2、轉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原租賃期限。轉租行為既以原出租行為為基礎,故而受其約束,主要表現為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不得超過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原有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此為一般性原則。
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與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對延長租賃期限達成協議。
3、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既享有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權利義務,也享有承擔新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權利義務。當然,這一注意事項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進行協商后予以變更。
第二、房屋轉租合同的特點
轉租是承租人將承租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因此,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沒有房屋租賃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轉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與房屋租賃合同存在密切聯系。
如房屋租賃合同的租期縮短或者租金提高時,房屋轉租合同的租期和租金往往會相應發生變更。
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盡管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二者存在密切的聯系,但是,房屋轉租合同仍是一種獨立的合同。
以上就是關于房屋合同轉讓與轉租怎么操作和房屋轉租合同的特點,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沒有房屋租賃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轉租合同,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更好的認識到房屋合同轉讓與轉租操作和房屋轉租合同的特點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