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租的不斷上漲很多人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選擇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但很多安置房也想租出去,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嗎?在安置房出租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下面由小編給您介紹一下安置房的管理辦法。
安置房可以出租嗎?這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問題,需要解釋的是安置房有定向安置房和安置房兩種: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經濟適用房,只是屬于參照經適房管理的房屋。對于經濟適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而對于定向安置房法律無明確禁止,應當可以。
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安置房購買滿5年,且完全取得產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時,需簽訂相關出租合同。
那么安置房出租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呢:
首先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其次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第三、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家具,煤氣等,好注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
第四、要看清轉租給您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您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以上就是關于安置房可以出租和安置房出租注意事項的介紹,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更好的對外出租有時候幫助,在進行租房的時候合同一定要標明清楚,這樣才能避免以后矛盾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