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時須了解的法律事兒2
確認出租人有權出租房屋
與出租人商談租房事宜時,要確認出租人與房屋的關系。如果是房屋產權人直接出租,簽合同之前應查看房屋產權證和業主的身份證件,看一下房產證上產權人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是否和與你簽合同的是同一個人,以免被騙;如果產權證在辦理過程中,那么可以要求出租人出示與原產權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完稅等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如果出租人也是承租人,也就是日常說的二房東,這種情況應當謹慎對待。二房東與承租人簽訂的合同效力受其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制約,如房東不允許二房東轉租,那么你與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可能因二房東沒有轉租權而無效。
另外,即使二房東有轉租權,也要仔細審核二房東與房東之間合同的租賃期限,承租人與二房東的租期不能超過二房東與房主的租賃合同的期限。重要的一點就是租賃二房東的房屋,不要圖或省事,一次性向二房東交太多的租金或押金。現實中有不少二房東收了租金和押金后不向房東交納租金或者直接就消失了,房東要收回房屋,把租客趕走的案例,因此租用二房東的房屋,一定要謹慎再三,尤其不能一次性交納太多的費用,避免人房兩空。
如果是通過房產中介公司租房,不能因為是中介公司介入就放松警惕。實踐中通過中介公司租房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中介公司介紹房源,由承租人與房東簽訂合同的情況。此時承租方與中介公司之間是一種居間合同關系,中介公司為承租方提供的是一種中介服務。中介公司為你提供房源信息,進行初步的房產信息和出租人信息核實,由出租方或者承租方向中介公司繳納中介費,之后由承租方和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此時,仍要注意上述兩點,核實清楚房屋信息和房主信息。實踐中,有不少唯利是圖的中介公司為了促成業務,收取中介費,往往隱瞞雙方的一些信息和房屋信息。為保護好自己的權益,租房人在租房時還是要盡可能親自核實信息。
另一種常見的形式是中介公司租賃了房東的房子,然后自己再對外出租,由承租人和中介公司簽訂合同的情況。現實生活中,中介公司做得都比較隱秘,在形式上和出租人、承租人簽訂的還是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載明的出租人也是房東的名字。實際上租房時承租人是只見中介不見房東,租金也是向中介公司繳納,此時,承租人與中介公司之間是租賃合同關系。
這種情況下,租房應選擇有良好口碑的正規房屋中介,審核房主給中介公司房屋產權證明和房主的委托書、委托代理合同,租賃期限一定要在中介公司的代理期內。如有可能,與房東見面溝通一下,確認其同意中介公司代為出租。另外在這種情況下,也盡量避免一次性交納過多租金和押金,很多較小的中介公司會發生人店兩空的情況。大額租金交給中介后,如果中介跑路,房主沒有收到租金必然要來收房,承租人就會遭受較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