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房屋如何轉租
1、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承租的房屋可以轉租嗎”以及“承租的房屋如何轉租”有了進一步認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不能擅自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如果陷入租賃糾紛,好及時求助于專業的房產律師,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