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月歷來是租賃房屋的旺季,這不,佛山的租房市場異常火爆。與之相伴而來的是,租客常遭遇一些陷阱:假房源、高電費、二房東。
陷阱一
“釣魚房源”吸引租客
“太奇怪了,前一個小時發布的“特價”房源,打電話過去就說租出去了。”近期準備租房的李小姐吐露煩惱,一些網站上不同圖片的房子竟然是同一房源,需要花很多精力去鑒別房源。
如何區分房源真假?支招道,盡量選擇中介公司官網上發布的房源。在看房時要注意多核實對方證件,包括是否是真實的業主、價格是否真實、產權是否真實(是否被抵押或被查封)、面積和戶型是否真實、是否真實等五個方面。
陷阱二
居民用電每度6角多房東收1塊3
“為什么房東收的電費這么貴(1.3元),一月份花了四百多元,居民用電才收6角多一度,竟貴了一倍。”在桂城街道東二村租住的王先生得知同事在小區的電費才收0.62元/度,但他租住的區域卻要繳納1.3元/度,很是氣憤,
王先生找到房東理論,但房東卻以目前實施階梯電價、平攤公共用電為由推脫。王先生在網上找到了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佛山市電價價目表,發現居民用電第一檔價格為0.62元/度,即使是第三檔電價,也只是0.92元/度。
楊峰律師認為,租客的電費不是向供電企業繳納,而是由房東收取,這是一種“二手銷售電力”行為。租客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商量好水電、物業等費用的繳納方式和金額,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陷阱三
租房時直接與“二房東”簽合同
如今,由于跳槽等原因,轉租、拼租、合租等行為越來越常見。在這個過程中,新租客成交簽署合同時往往很難與原房屋業主打交道了,越來越多的“二房東”替代了“原房主”,一些糾紛也很容易產生。
“二房東”如果將租賃房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與“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若無限制才可與“二房東”簽約。
另外,租房者與“二房東”私下簽署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多久。將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后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注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后發生糾紛。
業內人士提醒,租賃房屋還得多留點心眼,認真核查證件,識別真假房源,租房合同明確電費標準,并保留相應的合同和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