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順利發展,除了推出各種去庫存的政策。保障住房目前也是得到了更多購房者的關心。保障住房申請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保障性住房新政策的頒布,也使得保障性住房更完善。
保障住房申請
1.每一住房的困難家庭或者單身的居民只能申請購買的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的住房,或者選擇了申請貨幣的補貼的。已婚的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的保障的。
2.住房的困難家庭或者單身的居民申請租賃的保障性的住房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
3.住房的困難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的申請購買的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家庭申請的,其全部的家庭的成員應當具有本市的戶籍的。家庭的成員的戶籍因就學了、服兵役的遷出本市的了,在就學、服兵役的期間視為具有的本市的戶籍的;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了本市的戶籍的。
4.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自有住房面積低于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5.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6.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
保障性住房新政策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稅收優惠政策條件 稅收優惠政策中提及的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準等。
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上述關于保障住房申請條件的一些了解,更多的人對申請保障性住房有了更全新的認識。保障性住房新政策的規定,也使得這個環境更加純凈。大家想要申請保障性住房,只要按照一定的規則操作,也是有機會的買到保障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