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的商品房,陽臺面積到底應該是如何計算的,是否要算入建筑面積還是是該按一半計算呢?不少市民對已經購買的商品房的陽臺面積的規劃計算提出了疑問。其實房產測繪所表示,在對購買的房屋測繪時,如果是全封閉的陽臺應該計算全面積,不封閉的陽臺則是計算一半面積。
商品房陽臺面積應如何計算
全封閉的陽臺計算全面積,不封閉的陽臺計算一半面積。
1、若非為每套房獨立設置的而是連通為公用時,整個陽臺不計建筑面積。當公用陽臺的上一層對應設有走廊,走廊水平投影面仍小于露臺且無柱,則設有陽臺的樓層仍應計算相當于上一層走廊的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
2、住宅樓的一層(地面)對應于上一層的陽臺部分,須有圍護結構和一層向其開門才計一層的陽臺建筑面積。房屋高一層的陽臺未設蓋板的,視為露臺,不計建筑面積;若設蓋板的寬度不大于0.6米的,該陽臺不計建筑面積;
3、若所設蓋板寬度大于0.6米但小于陽臺的圍護結構時,陽臺面積按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一棟房屋的上、下層凸陽臺水平投影線不重疊時(即左右錯開),當重疊部分的長度大于0.6米的,按重疊部分的一半計算陽臺建筑面積;
4、當重疊部分的長度不大于0.6米時,該陽臺視為無蓋,不計建筑面積。一棟樓中個別樓層不設陽臺或隔層設置陽臺,這時的下一層陽臺的上蓋高度超過一個樓層,則該陽臺視為露臺而不計算建筑面積。
5、當有些復式結構的房屋,每套只在“復上”房設有蓋陽臺,陽臺上蓋至上一套的陽臺底板之間的高度未超過一個樓層而形成的一個類似有蓋陽臺,并且也無任何房間向其開門,則該建筑空間不計建筑面積,所以陽臺按一半計算面積,露臺不算面積。
陽臺面積算入建筑面積嗎
將露臺也計算建筑面積是不合理的,規范規定陽臺不管是封閉陽臺、不封閉陽臺、凹陽臺還是凸陽臺均按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建筑面積,露臺不計算建筑面積。陽臺和露臺是有一定區別的,但由于各個規范講述不同,混淆的人也很多,幾種情況匯總如下:
1、住宅中的屋頂平臺或由于建筑結構需求而在其他樓層中做出大陽臺,根據其封閉情況分為非封閉陽臺和封閉陽臺;根據其與主墻體的關系分為凹陽臺和凸陽臺;根據其空間位置分為底陽臺和挑陽臺。
2、露臺是每層縮進而形成的屋頂平臺,其上部除花架等可有可無的裝飾物外,再無建筑物,和陽臺是有明顯區別的。陽臺和露臺的區別是“是否具有長期頂蓋”。有的是陽臺,沒有的是露臺。
3、陽臺是從房間分離出去的一部分,有頂蓋,且頂蓋的高度不超過一個樓層的高度;設有陽臺的建筑面積,按上一層陽臺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陽臺的其余部分不計建筑面積。
看完上面商品房陽臺面積應該如何計算也有了大概的了解,是否應該算入建筑面積是陽臺的具體情況而定,陽臺也分為很多種的情況,購買房屋前可以查閱相關的法律條規避免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