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流通能夠經過轉包、轉讓、入股、協作、租借、交換等等的方法出讓經營權來鼓舞農人們將承攬的土地向專業大戶、協作社等流通,發展農業的規模化的經營。土地流通到底是啥意思?土地流通的手續要怎么辦?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同看看下文的介紹吧!
土地流通到底是啥意思?
土地流通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通,土地的使用權流通的意思,是指具有土地承攬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別的農戶或經濟安排,即保存承攬權,轉讓使用權。
農村土地承攬經營權流通的方法主要有:轉包、租借、借用、交換、轉讓、入股等。轉包是農人團體經濟安排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攬經營權的租借。轉包人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
受轉包人享有土地承攬經營權的使用權,獲取承攬土地的收益,并向轉包人付出轉包費,轉包無需發包方答應,但轉包合同需向發包方存案。
土地流通手續怎么辦
處理流程及手續
一、提出申請
1、土地流出方向的鄉民小組或鄉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流通申請書,內容包含:名字、村名、面積、地名、地類、報價、期限、聯系電話等,由村流通信息員向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抄送。
2、土地流入方向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提出申請并填寫土地流通申請表,內容包含:名字、單位、需要面積、地類請求、意向流通期限、擬從事經營項目、聯系電話。由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處理并向縣土地流通效勞存案。
二、審閱、掛號
1、流出方土地狀況審閱依照“屬地核實”的準則,經鄉民委員會和鄉民小組贊同并處理有關手續后,進行掛號。
2、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對流入方的經營才能和經營項目進行審閱后,進行掛號。
3、流通報價評價流通土地報價由流通兩邊當事人洽談斷定,或托付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安排有關人員評價土地流通報價,作為參考依據。流通面積較大的,可由縣土地流通效勞安排進行評價。
4、信息發布鄉(鎮)土地流通效勞站依據流通報價評價成果及土地流通兩邊供給的信息,在買賣效勞場合進行信息發布,并約請流通當事人會晤,對等洽談。
5、自愿洽談縣、鄉(鎮)土地流通服安排作為管理、效勞機構,幫忙土地流通兩邊依法自愿當面洽談流通報價、期限等有關事宜。
6、簽定合同土地流通兩邊洽談一致,達成流通意向后,按程序簽定一致文本格式的土地流通合同。
7、鑒證、歸檔土地流通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鑒證。流通面積較大的應在兩邊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本流通兩邊各執一份,別的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存案 。
農村土地流通是指農村家庭承攬的土地經過合法的方式,保存承攬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別的農戶或別的經濟安排的做法。農村土地流通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通。更多的信息能夠重視房全國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