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除了要給屋主主人房屋的價值補償款意外,還需要支付搬遷的補助費、臨時安置費、停業或者停產的損失補償,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簽約了還應給予獎勵;什么是國有土地征收?土地與房屋征收是分別補償嗎?今天小編就帶著大家已通過的好好了解一下。
什么是國有土地征收?
國有土地是不存在土地征收的問題的,因為國有土地就是國家的。但國家征收時,對于土地上的附著物是要補償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物權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而制定,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以國務院第590號令頒布。
土地與房屋征收是分別補償嗎
國有土地不存在土地征收問題,因為國有土地就是國家的。但國家征收時,對于土地上的附著物是要補償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的規定進行補償。
房屋征收中給予多少補償,是人們為關注的問題,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搬遷引發的矛盾大多集中在征收補償的標準和補償是否公平上。
在《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對房屋征收決定范圍內的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含裝修、附屬物價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征收補償條例》 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補償條例》明確了補償的時間和標準。時間是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標準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這也是老百姓關心的一點。以市場價格作為補償標準,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這不僅包括對房屋的補償,也包括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這就大體上可以確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