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和城市規模的擴張,以及公路等公共設施的擴張建設,農村大量土地被政府征收,并由此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的征地問題。
征地賠償費與征地補償費有區別嗎
1、征地補償費是被征地農民為關心的問題,與農民的住房生活等事情息息相關。對于征地補償費如何更合理地進行的分配和管理,它不僅是被征地農民迫在眉睫的需要,而且可以在制度上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2、征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征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是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3、民法上有賠償和補償的區別,前者是在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給予權利人金錢等,后者則是雙方都無過錯,但出于人道給予適當幫助。
“征地”是政府行為,只有在為公共利益的情況如修路、建、醫院等才可以,在這個意義上你領到的應該是征地補償款。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之處,具體要看個案情況。
房地產征地補償怎么算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征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2、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5、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