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你了解多少呢?小編為了幫助大家解惑,特地收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前段時間發布了《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對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予以明確。
根據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下三種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情形免征契稅。
上述新政策意味著,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的任何形式變更,都免征契稅。有報道說,新政策已經于2013年12月31日起施行。
新政策出臺的一個背景是:2011年8月,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對父母出錢為子女買房和離婚后分割房產等焦點問題予以回應。其中明確提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這一婚姻法新政出臺后,在房產證加名加配偶的名字)會不會征收契稅,一度引發社會熱議。
不排除出現假結婚假離婚
契稅是以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都要征收契稅。
考慮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契稅實行3%至5%的幅度稅率,各?。▍^、市)政府可以在這一幅度內決定稅率。
上述新政策便于家庭財產自由流轉,便于夫妻間房產份額的處置。以前夫妻間財產變更份額只能通過法院,一方變更成另一方要走買賣路徑(有些地區要收契稅,有些地區免收)。
商品房交易的契稅是交易總價的3%至5%不等(有些普通住宅交易減按1%或1.5%的稅率征收),如果超過100萬的成交總價,契稅金額相當可觀。因此,夫妻間權屬變更免征契稅后,不排除有人利用假結婚、假離婚來買賣房屋,以此避稅。
買賣雙方先結婚,再進行房屋買賣,這是逃避契稅的一種比較方便的方式。如果是一對夫妻的房屋賣給另一對夫妻,或者一個單身人士,那么操作就相對復雜,需要賣家先,再與買家結婚來達到逃避契稅的目的。
另外,也有業內人士擔心,在目前商品房限購的政策下,一些家庭為了獲取購房資格而選擇離婚,過去通過離婚獲取購房資格需要繳納契稅,現在免征契稅后,夫妻離婚變更房屋權屬關系的成本為零,或將助長人們通過離婚來獲取購房資格的做法。
當然,無論哪種操作,都存在著法律上的后患和現實的風險,有可能得不償失,還是不要嘗試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