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咱們這里需要明確一個問題,那便是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若是涉及到公證二字的話,那么這種房屋買賣交易一般是存在于二手房的買賣交易過程中的,看過小編之前文章的朋友肯定都知道,咱們的二手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需要簽訂一個房屋買賣合同,而這個合同光是由買賣雙方簽訂還不行,還必須拿去公證,而咱們這里要講述到的公證費用便是出自于此。那么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用是多少,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用如何收取?當然,這是明碼標價的,并非是隨意收取的。至于具體的標準,下面小編就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首先,咱們這里先來介紹一個題外話,那便是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準備的一系列材料:
一、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要求賣方準備的材料包括:
1.賣方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
2.賣方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
3.賣方是自然人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5.出賣共有房屋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6.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預售合同文本);
7.擬出賣的房屋為國有資產的,須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證明文件;
8.預售商品房的還應提交:
(1)建筑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質量保證書;
(2)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縣級以上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簽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縣級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
9.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買方應當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買方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身份證;
2.買方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
3.買方是自然人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4.支付房價款的有關憑據。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三)賣方、買方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當予以受理、登記,并將受理通知書發給申請人:
(一)該房屋買賣合同屬本公證處管轄;
(二)賣方、買方及代理人的主體資格符合法律規定;
(三)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四)買賣雙方已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
接下來,咱們講講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用如何收取,按照具體規定,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