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方面東西壞了沒人修、垃圾沒有及時倒,另一方面物業費不及時交,業主與物業產生矛盾不斷,而業主委員會就是一座連接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橋梁。業主委員會是什么鬼?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和職責是什么?
業主委員會是什么鬼?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和職責是什么?
一、業主委員會基本條件
物業管理小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業主5人以上聯名可向該小區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申請,填報《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1、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
2、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3、分期開發的大型住宅小區,經已交付使用的過半數投票權的業主申請,區、縣及市物業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在分期開發期間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臨時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與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相同。
二、業主委員會具體步驟:
1、成立籌備小組:
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后,作出書面批復意見,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以下簡稱籌備小組)。
2、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
(一)籌備小組經批復成立后,應告知建設單位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其掌握的全體業主名單、聯系地址及其聯系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收到有關材料后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
(二)籌備小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在宣傳欄內公布并發放給業主。
(三)籌備小組組織各樓宇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四)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票格式樣本、業主大會議程向業主張貼公布,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書面送達全體業主。
3、召開大會選舉委員籌備小組完成以上工作后,將業主候選人名單及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
《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送達街道辦事處,并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務籌備工作,包括落實場地,組織人員印制選票,設備投票箱,通知投票權人,知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等有關人員。
4、籌備小組根據議程召開大會:收集、登記選票;審議并表決通過《業主委員會章程》及《業主公約》;公開唱票、點票,宣讀選舉結果,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會后籌備小組將大會簽到表、選舉結果統計表予以公布。
5、申請登記業主委員會所需資料:
自產生之日起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區或縣級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一式三份。
(一)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表;
(二)街道辦事處核準證明;
(三)業主委員會選票;
(四)業主代表選票;
(五)業主授權委托書;
(六)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簽到表;
(七)業主委員會章程;
(八)業主公約;
(九)其他相關資料。
6、核準批復:
區或縣級市房地產部門經審核,給予業主委員會書面批復意見。業主委員會憑批文到公安部門辦理刻制公章手續,并將公章式樣報區或縣級市房地產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備案。(組建及辦理過程結束)
三、業主委員會是干什么的?
住建部制定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依法選舉產生,履行業主大會賦予的職責,執行業主大會決定的事項,接受業主的監督。
“簡而言之,業主委員會是全體業主的代言人,代表單一松散業主發出的統一聲音,是維護小區秩序的重要機構。”市物管站相關工作人員如是說。
根據規定,物業所在的區、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負責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