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代表的是業主的,因此業委會應該是維護業主權利,為業主發聲。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是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來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業主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他們有哪一些職權呢?他們又有哪些義務呢?
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二) 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變更或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三) 依照法規、規章、規定負責有關公共維修基金的續籌并監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 審議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費的預算和決算;
(五) 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六) 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七) 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八)監督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九)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予以支持;
(十)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業主大會批準。
業主委員會應盡的義務:
業主委員會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業主委員會應當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訂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管理規則。
業主委員會代表的是業主行使權力,因此要接受業主監督,為業主發聲。
因此業主在對物管公司有意見時要首先向業主委員會反映,由業主委員會出面替業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張對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進行“制裁”。
業主委員會在工作時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工作時應該多體諒業主的難處,為業主考慮。在物業公司出現問題時應該敢于發聲,勇于糾正問題。
以上就是關于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及義務的一點知識。在社區生活中,只有真正為業主發聲的業主委員會團結業主,與物業公司一起,才能共同打造和諧安全健康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