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房產登記程序?房產登記程序的要求有哪些?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材料,房產登記機構審查材料及實地查勘,后完成登記。而申請人所申請的要根據不同情形,如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要雙方共同申請房產登記程序。
1、房產登記程序是怎樣的居民在辦理商品房產權證時,一般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鑒證。購房者需在與開發(fā)商所簽訂購房合同后15天內,將合同送房地產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備案手續(xù);
(2)登記。購房者需在使用所購的商品房后3個月內,到房屋產權監(jiān)理所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登記時,須提交下列材料:購房者的身份證和私章,鑒證過的購房合同以及由開發(fā)商出具的購買商品房辦理產權證明書、購房、紅線圖、位置圖(藍圖)、平面圖(藍圖)。登記完畢領取收件收據。
(3)交費。受理登記的15個工作日后,到房屋產權所交齊登記費、鑒證費等有關費用;
(4)領證。房屋人憑身份證、私章、收件收據和收款票據領取《房屋權證》。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2、哪些房地產不得買賣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買賣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沒有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fā)土地的;
(2)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用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禾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商品房未辦理預售登記審批手續(xù)領取預售許可證,或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條例》中對房產登記程序的規(guī)定,落實了黨、國務院簡政放權、構建服務性政府的根本要求,彰顯了
簡化程序、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