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的時候需要交納的稅費種類比較多,很多人迷迷糊糊就辦理了,到后自己交了哪些都不知道,本以為已經完成了稅種的繳納,之后只需要收房辦房產證就可以了,但在申請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納住房維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這樣合法嗎?
住房維修基金不交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1、住房維修基金不繳納是不會給辦理房產證的,所以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2、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3、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繳納住房維修基金需要帶上:
1)預售合同
2)房款
3)購房合同上人的身份證
(如果購買合同上的人無法到現場,在辦理房屋交接書時,只要拿著對方的身份證即可。)
住房維修基金不交不給辦房產證合法嗎
合法,房屋維修資金是修樓用的,早在進戶的時候就應該交了,漏交的辦產權證的時候必須交,而且時,以新的標準交納,所以說以后在買房子的時候進戶的時候就要先交這個錢,省得以后交納標準有變化的時候上火。
1、根據北京市《關于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的規定,不繳納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的,房地局將不予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和權屬登記手續。
2、此規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保證住宅維修基金的落實到位,以保障房屋保修期滿后維修、更新、改造工作的順利開展。
3、因此,購房者在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后,應妥善保管財政局統一監制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以備辦理房產證時提交。
住房維修基金是一項符合法律規定需要交納的費用,所以購房者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是要繳納住房維修基金的,也不存在說不交維修基金不給辦房產證不合法的問題,購房者應積極完善住房維修基金的繳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