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就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了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說到土地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下面我們就來說一下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的條件以及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需要辦理的手續。
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條件
1.征收農民團體全部的設置裝備部署用地或未利用地皮,則可以直接辦理土地劃撥手續手續。
2.國家機關部門用地和軍事用地
3.城市政府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4.國家重點扶持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項目用地
5.執法、法例劃定的其他切合條件的用地
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辦理手續
1.征地告知
在征地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就當將擬征土地征地告知書告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
2.征地調查確認
在征地告知后,國土資源部門及時調查核實擬征土地的情況,并填寫在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表,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對調查結果進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
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組織聽證。
4.組織報批材料
5.報批審查
根據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的位置,村鎮批次用地和分城市批次用地或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等形式上報。
6.繳納有關稅費
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用地經批準后,按規定繳納新增建設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在稅費繳清后方可領取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用地批文。
7.兩公告一登記
征用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政府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內以書面形式公告,以及登記結束登記。
被收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8.補償安置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政府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并且落實需要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途徑。
總而言之,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這一劃撥是政府所決定的,不是你說將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就可以劃撥成國有土地的。以上就是我對集體土地劃撥為國有土地知識的整理,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