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安居房首先要向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然后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輪候,待審核通過,登記后即可。但如果自己不方便辦理相關事宜就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理了,這也就比較復雜了,那么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可以讓人代辦嗎? 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如何代辦?
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可以讓人代辦嗎
根據有關的規定,代理人更改安居房的名字的事項,必須向相關的公證機構提交有關當事人本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居住在港澳臺以及國外的當事人,委托國內代理人代證事項的,該委托書應該經過當地的公證機構或者我國駐外使,領事館公證后才有一定的效應。
一般來說,更改安居房的名字的代辦更需提供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安居房個人《房地產證》以及名稱還有依法進行變更的證明材料。若是自然人變更名稱的,則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所出具的證明材料;若是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則應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門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準證明材料。
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如何代辦
1、根據規定:“更改安居房的名字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憑著變更后的權證書到同級的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使用權的變更登記。原使用權人持的工業安居房證是國有房地產使用證,經管理部門核定,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安居房使用權證書。代辦需要提供公證的材料。
2、原使用權人持的安居房證是集體的安居房使用證,經過集體的安居房權人批準同意,持著相關的證明材料,向地籍所在地的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安居房使用權變更的登記。而無法親自辦理的,找人代辦也需要提供公證的材料才可辦理。
委托他人代辦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并不是的事項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辦,法律規定代辦更名的公證事項必須由當事人親自辦理,對法律規定的必須由當事人親自辦理的公證事項,代理人不能代辦。以上就是關于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可以讓人代辦嗎?更改安居房的名字如何代辦?的介紹內容了,希望對要代辦更改安居房名字的人有所幫助并對這方面的疑惑有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