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一樣,都會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權》,因此無論是購買或者是交易都會有一定的法律限制,那么具體經濟適用房可以多次交易嗎?它的交易又有什么限制?接下來讓小編為您解答。
經濟適用房可以多次交易嗎
根據有關規定: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取得了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進行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其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2、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進行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百分之70補交土地的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產權人戶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綜上所述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并且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經營。
交易有什么限制
一般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居住已滿5年,另一種是居住不滿5年。
1、居住已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于已經住滿了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的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百分之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以及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居住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而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進行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逐漸變成大家都關心的問題,因為它不僅經濟也便民,所以應當了解更多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