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都有其一定的壽命,后都會面臨拆遷,但是根據不同類型,政府會對拆遷房給與一定的補貼。但是在拆拆遷前,一定要先取得拆遷房屋許可證,否則強行拆遷就是違法的。那什么是拆遷許可證呢?
它是拆遷人在實施前,由機關根據其提交的文件資料批準的一種附有明確期限的強制許可行為。沒有獲得該許可,拆遷人不得進行拆遷程序。
而拆遷是指拆遷人依法將建筑予以拆除,并對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遷安置,對被拆除建筑的人予以經濟補償的民事法律行為。
不同類型的拆遷,政府會給與不同的補償。
非住宅房屋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經濟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使用性質,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00元至1800元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具體標準由各區、縣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制定。
屬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對承租人的停產、停業損失,由被拆遷人按照雙方協議約定給予補償 ;雙方沒有約定的,由被拆遷人參照前款規定的標準對承租人給予適當補償。
住宅房屋被拆遷人以住宅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市場評估補償,對于因拆遷造成的停產停業經濟損失 ,拆遷人可以參照非住宅房屋有關規定適當給予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房屋拆遷活動是否合法,涉及到對方方面面內容的考察。在這些內容中,拆遷許可證是一項直觀、關鍵的內容。如果拆遷許可證違法,那么拆遷活動是違法的,應當中止,已經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也可以認定為無效。
首先,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頒發拆遷許可證的依據材料審查不嚴。可想而知,這樣的拆遷許可證是違法的。
其次,頒發拆遷許可證的主體、對象不當。不過實踐中經常會有區級政府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構成頒發主體的違法,與頒發主體對應的另一種違法情形是頒發對象的不當。
再者,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本身內容錯誤 拆遷許可證本身記載的內容比較簡單,只包括拆遷人、拆遷項目、拆遷面積、四至、拆遷期限等幾項內容。不過在實踐中,房屋拆遷許可證各種事項填寫不當,甚至是面積不明的現象經常發生。
不是人都可以從事房屋拆遷工作的,建設單位在進行房屋拆遷工作前應該首先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許可證是拆遷行為獲得許可、拆遷人從事房屋拆遷的法律憑證。
實施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是國家加強對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維護國家和拆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途徑。拆遷人在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之前應具備下述五個條件:
(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即政府計劃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立項批準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即建設單位在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即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查,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文件;
(4)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即反映拆遷人打算如何對被拆遷人實施拆遷補償安置以及計劃在多長時間內完成拆遷。它包括確切的拆遷范圍、房屋的基本情況、實施步驟、各項補償費用;
(5)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或主管部門設置的專戶(根據當地具體規定確定)。
上述條件完成后,要求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并對符合條件的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
根據《拆遷條例》的規定,國家建設部主管全國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房屋拆遷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地房屋拆遷工作。對于沒有拆遷許可證違法拆遷的單位,受害人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后給大家提個醒,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法定內容包括很多,缺少任何一項內容的房屋拆遷許可證都可能因違法被撤銷,所以住戶要保護好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