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房屋是可以繼承的,對于房屋繼承方面的知識很多市民十分關注,但是對相關知識了解的卻不是很多。房屋繼承不是一紙遺書那么簡單,對于繼承的條件也有很多的要求,寫字樓繼承需要什么材料?寫字樓繼承流程是什么?
寫字樓繼承需要什么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注銷的戶口;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注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 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寫字樓繼承流程是什么?
1、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后,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死亡證明等。
2、《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3、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房屋已抵押的,繼承時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文本,在二樓商務領取)。
以上就是寫字樓繼承需要什么材料?寫字樓繼承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內容,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可以有所收獲。寫字樓繼承必須要按照相關的政策法規進行,如果遇到不能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情況,可以申請相關法律部門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