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后購房是需要注意的,我們都經常聽見有的家庭離婚了,但是房產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所以如果是結婚的家庭,就得注意一下婚后買房的一些要點。今天我們要講的問題是結婚后購買平房的流程是什么以及其是否有什么限制。
結婚后購買平房的流程是什么?
1.買賣雙方到場簽訂協議。
買房交易過程中,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過戶等這都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辦理過戶時,原則上要同時到場的,因為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屬于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的,都需要在合同中體現,并且要在房產證上面載明,因此雙方都要到場確認。
2.證件準備。
若想成功辦理,那么要準備的證件應該一個都不能少。辦理房貸時還要額外提供夫妻的收入證明,如兩人都為非本地的居民,那么還需提供1年以上在當地納稅的證明或者是社保的繳納證明,不然則按非本地居民的貸款政策對待。假如是辦理按揭貸款的,那么如果夫妻其中一人的收入很高,另一方可無需證明。
3.辦理貸款。
辦理貸款時要注意主貸與次貸。信貸政策有變化,所以在確定主貸人與次貸人時,需按情況而定。如果夫妻共同還款的,一般情況下,在銀行的貸款合同中,把一方作為“貸款人”,無論房產證上面是否寫了雙方名字。
貸款時盡量以一個人的名義。即便購房用的全部是一方的資金,且購房合同也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但目前各銀行一般要求雙方在共同抵押權人處簽字,這樣會給另一方造成隱患。而采用婚內簽訂財產協議,以書面協議來界定房產的屬性才是上策。但是有很少有夫妻能做到。
4.份額分配。
夫妻購房時先將雙方所占份額定好。如果夫妻雙方都選擇共同擁有的話,那么雙方所享有的權益相同;若是如按份分割,則需說明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結婚后購買平房有什么限制嗎?
婚后買房不可避免的限制就是財產的分割問題。
一、屬于共同財產:
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時,如果有一方想擁該有房屋所用權的,則需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分配;如雙方都想擁有權的,那么雙方需要進行競價;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那么人民法院會進行拍賣之后再進行分配。
二、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的,則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認定為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以上就是有關結婚后購買平房的流程以及其限制的內容,只要婚后買房,并且寫的是雙方的名字的,那么就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之后的分割就會出現麻煩,所以我們還是要做好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