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中,除了常見的經濟適用房,兩限房以外,還有一種叫做央產房。什么是央產房,央產房超標后如何上市呢?下面一起來看小編為您講解的。
什么是央產房超標
央產房面積超標是受理央產房交易中遇到的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該人士講,上市交易的央產房并不是有多大面積就可以賣多大面積。根據有關規定,不同級別的人所能夠上市交易的央產房面積也不一樣。比如一個干部,如果按規定他所賣的房子只允許在100平方米以內,而實際上他的房子是300多平米,那就屬于超標。
央產房在上市交易之前,原產權人要把物業供暖費結清,新買房人則要跟給這個房子服務的公司另簽訂一個協議,由于以前有的房子是原單位在交物業管理費,新業主進來后,單位就要新業主分攤,如果新業主不認可,就會發生一些糾紛。
央產房超標后如何上市
接央產交易大廳通知,即日起,對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多套成本價住房面積已經超出夫妻雙方分房時的高別,對于超標部分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超出面積能分割退回的,必須分割退回給產權單位,產權單位按照退回后的住房情況重新提交職工住房電子檔案至央產室后,方可辦理央產上市申請;
2、如果超出面積不能分割退回的,按照原來的超標處理辦法,補交超標款,方可辦理央產上市申請;
3、新的管理辦法即日生效;
例:業主王先生(副處級應享受80平方米)名下有一套成本價房,面積為85平方米,配偶李女士(正科級應享受70平方米)名下有一套成本價房,面積為40平方米,辦理上市需合并計算住房面積,超標處理方法如下:
40平方米屬于超標部分但可以分割退回的,必須退回產權單位;85平米的住房5平米屬于超標部分但無法分割退回,繳納超標補償款即可;上述超標處理完畢,由產權單位重新提交住房信息至央產室,方可辦理上市申請。
由于目前機關和企業超標情況不盡相同,也遇到很多地方所執行的超標標準不一樣問題。相對來講,機關超標的就比較多,而企業超標的就相對較少,這需要各個單位自己去協調,對于今后上市交易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