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鐵路系統中,只要是正式職工,按照先來后到的順序,基本上都能享受到鐵路福利房。那么很多人會問,鐵路福利房繼承需要什么材料,如何繼承呢?
鐵路福利房繼承需要什么材料
鐵路福利房繼承首先要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繼承人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死者死亡證明以及單位或街道開出的有關證件材料,到公證部門(市房產大廳設有公證窗口)進行“繼承權公證”,經審核后繼承人將得到“繼承權公證書”。
鐵路福利房如何繼承
1、如果鐵路福利房的原擁有者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鐵路福利房按法定繼承分割。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鐵路福利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于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鐵路福利房份額,一般應當是均等的。但是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繼承鐵路福利房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繼承鐵路福利房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在繼承鐵路福利房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的,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是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鐵路福利房。
5、繼承人應當本著和睦團結、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鐵路福利房的分割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自己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功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鐵路福利房是可以繼承的,如果繼承,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