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的潘先生為了兒子不輸在起跑線上,通過中介從林女士處買了一套地產。定金交了,合同簽了,眼看著地產就要到手了,卻被告知無法過戶,原因是房產證竟是用護照辦理的。
原來林女士是浙江人,后來移居意大利,且加入了意大利國籍,這樣一來,林女士沒有中國身份證,購買這套房子時,她用了護照。更重要的是,林女士這本護照竟然丟了,為此,她又在意大利重新補辦了一本。而護照和銀行卡一樣,即使重新補辦,但上面的編號不一樣。因為編號不一樣,房主無法證明這房子是她的,況且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林女士必須要開具證明,確認新舊護照的主人都是她,才能成功過戶。這個證明需要到護照的簽發國意大利去辦,潘先生說,林女士當時是滿口答應,并且說10月份便會去意大利開證明。“按合同上說是在12天內就要辦理好過戶手續,可是因為要到國外開證明,所以一拖再拖。因為時間到期,合同都簽過兩次了。”
潘先生無奈之下只好通過中介尋求解決辦法,中介表示將會催促房主盡早來辦理過戶手續。中介表示也是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才知道林女士是用護照買的房子,但其實這也沒什么,只不過中途又發生了護照丟失這事,才搞得這么復雜,現在也就目前的情況咨詢了律師,并將會發函給林女士,希望她能盡快回復,如果林女士一直不肯出面解決,那么將會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判決。
法律規定:司法部、外交部、國務院僑辦發布的《關于辦理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以及外國人房屋產權事宜中如何確認公證文書效力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居住在與我國有外交關系國家的外國人,提供的當地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其內容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
賣房子看似是件很簡單的事情:找到買家,談妥價格,辦好相關過戶手續,房子就算完成交易了。但如果賣的是外籍人士出售房的特殊房屋,可能找到買家也不一定能成功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