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這種操作方式的風險有哪些,充分了解了這些,當我們在遇到這個問題時就能夠很好的規避了,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護我們自身的利益。
目前,我國房屋交易市場上發生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的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買賣交易的房屋本身沒有房產證,這種房子要進行買賣的話只能進行公正,但是房屋的權還是會在賣房,這種方式對于來家來說風險是大的,建議避免這種方式的房屋交易。二是買賣交易的房屋是有房產證的,但是為了少交營業稅或其他的問題而只做公正不過戶。那么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的風險有哪些呢?
我國規定不動產權是登記注冊制,如果沒有拿到房產證,就相當于沒有房屋的權。所以,就算交易時買賣雙方做了房屋公證,但房子在法律意義上還是賣房者的,如果真的遇到問題,如“一房賣二家”等現象,買房的風險會大。辦理房屋公證后,房屋產權仍處于不穩定狀態,買房者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建議不要私底下交易,選擇一家比較靠得住的房產中介公司進行三方交易,這樣對于買者來說又多了一份保障。所以,購房者夠買二手房時還是直接過戶比較保險,不要貪圖一時的,占了小吃了大虧。
二手房交易時本身明明可以直接過戶交易,但很多人卻選擇房屋公證,而不直接過戶,這種情況大部分是想要少交營業稅,還一些可能是因為房屋本身還沒有辦下房產證或有其他問題。在房屋交易時希望做公證的大多數是房產中介公司、者或者還有可能是房屋本身有問題,例如辦不下房產證的人,他們為了讓購房者安心,選擇了大家比較認可的房屋公證的方式。但事實上,這種做法并不安全保險,對房屋交易也沒有保障。因為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持有者才是房屋的人,只公正的話并不能充分說明房屋權的問題,
上述就是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的風險,希望對遇到這方面的問題的人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更多的了解這方面的知識,那么在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才能更好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