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鞏先生將其位于寬城區 (論壇)的一套房子以32萬元的價錢轉手賣給一位親戚。但沒想到,當雙方一起到產權交易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卻被告知交易不能進行,原因是鞏先生的房子是抵押房,尚未辦理注銷抵押登記。聽到這樣的消息,鞏先生感到納悶:自己的房子早在兩年前就已經全部提前還清貸款,怎么可能還在抵押中呢?后來,經過工作人員提醒后,鞏先生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還清貸款后,還沒在房屋產權交易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所以房子在的記錄中還是抵押房。獲悉事情的真正原因后,鞏先生隨即趕忙帶齊有關資料,前往房管部門辦理了注銷抵押登記,才后順利完成了交易。
未注銷抵押 房子不能交易
據記者了解,當房屋交易時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等抵押登記,房產信息會對房子的抵押情況進行資料備案,在業主未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前,禁止業主對房子進行交易轉讓。
而當業主在全部還清貸款后,才會收到銀行發還的他項權利登記證、已還清貸款證明等證件資料,業主就可以帶齊這些資料前往長春市房屋產權交易進行注銷抵押登記。只有在完成房管部門的抵押登記注銷后,房子才算真正意義上的“身家清白”,才能進行產權轉讓。鞏先生在交易開始時被房管部門制止,就是這樣的原因。
還清貸款 注銷抵押要趁早
有關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我國房屋貸款的抵押權人絕大多數是國有銀行或商業銀行,銀行的信用度極高,所以即使業主在還清房貸后不到房管部門注銷抵押登記,風險也是極小的。不過,現時房子轉手機會大,同時為保險起見,建議在還清貸款后,好還是先去注銷抵押登記。另一方面,如果房子是抵押給私人的,由于個人信用度難以估計,那還清貸款后,業主就要緊記去注銷抵押登記,否則風險較大。
為減低購房風險,在購買二手房之前,好還是要到相關部門查冊,確定所購買的二手房是“身家清白”的無抵押房才可購買。
而在辦理注銷抵押證明時,房管部門收取的相關文件資料包括: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房地產證原件、業主身份證、注銷表、還款證明等。到長春市產權交易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