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環節,買方在看房環節對漏水問題十分重視,那么如果業主在準備賣之前發現房屋存在漏水問題,好是把漏水問題解決之后再出售房屋。那么漏水的原因有哪些?該找誰進行處理呢?
房屋漏水的原因及解決辦法
(1)房屋本身質量存在問題。在保修期內,假如不是人為的因素構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當全部職責。依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方法》第七條規則: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需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施裝置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核算。
(2)樓上施工破壞了防水層。樓上的業主在裝修或者使用過程中,可能有裝卸不當,防水做的不到位可能會造成的漏水。這時可以直接找樓上住戶進行協商來解決這個漏水問題,將防水層進行修復。
一般情況下,如果漏水是由于樓上用戶對房屋的使用或者裝修不當而造成引起的,樓上的住戶應當對樓下的漏水承擔全部的責任。這里面可能要包括修繕,如果造成相應的財產損失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都是互相協商。
(3)年代過久。即使房屋正常使用,但由于時間較久也會產生正常老化造成的漏水。這種情況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實其差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刻修理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則,依據完成狀況,由當事人分擔,通常為一人一半。
出售的二手房漏水 業主該負責嗎?
如果業主將房屋出售給買家后,買家發現房屋漏水可以追究前業主的責任嗎?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在房屋進行交易之前,原業主已經向買方說明了房屋存在漏水情況及嚴重程度。買方愿意接受的話,賣方就進到了告知義務,就不存在責任。
(2)如果業主出售的房子存在包括漏水在內的一些瑕疵,但是卻未向買方說明或者故意隱瞞,那么就需要承擔責任。買方也可根據合同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