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產交易市場有一定了解的人們肯定知道,二手房的買賣并不僅僅是一手交錢一手交房那么簡單的過程,在二手房的買賣過程中,房屋產權的轉讓除了買家需要支付所需的房產費用之外,買賣雙方還需繳納賣二手房稅費,而這一部分的費用,國家的法律并沒有進行明文的規定,甚至在一些繳納的界定上相當模糊,而對于應該有哪方進行繳納,買賣雙方更是莫衷一是,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在房產交易市場上,約定俗成的買房者賣二手房稅費通常包含哪幾項?
賣二手房稅費之中介費
中介費通常是由買賣雙方共同繳納的,依據物價局相關文件規定,房產交易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按2%收??;超過10萬元至100萬元金額(含100萬元)的,按1%收?。怀^100萬元金額以上的按0.5%收取。比如,一套房產的成交額為125萬元,那中介費的計算方法為: 中介費=10萬元×2%+90萬元×1%+25萬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 即買賣雙方合計需要支付的中介 為12250元整。
賣二手房稅費之印花稅
二手房交易印花稅稅率為0.5%,通常是由買賣雙方共同支付等的,但是國家規定,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征收住宅印花稅。
賣二手房稅費之土地稅
土地稅在房產交易市場上約定俗成的規矩是由賣家支付,二手房交易土地稅稅率為5%(無法提供完全票據按金額的5%),土地稅的計算方法按四進差額累進稅率計算,稅率為30%~60%。但是對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轉讓時免征土地稅。
賣二手房稅費之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在通常情況下也是由賣家單獨支付的,普通住宅5年之內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售房收入-購房總額-本次繳納營業稅-原始契稅-合同價×1%)×20%;納稅人在地稅系統中未能查詢到原值,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采取核定征收,購房個人所得稅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因此在進行二手房產權轉讓買賣時,買賣雙方都要事先講好支付條件以及支付方式,哪一部分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都要明確說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不僅會引起個人房屋財產的損失,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