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自住商品房來說,和出租或者出售的商品房其實并沒有很大的區(qū)別,自住型的商品房在上市后是需要補交一些費用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具體補交哪些。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自住商品房上市需要補交哪些費用?自住商品房上市補交的費用在哪里交?
自住商品房上市需要補交哪些費用
1.自住商品房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其計算公式為:當年成本價×建筑面積*1%。所謂當年成本價,指的是該房產實際上市出售的當年,由政府頒布的房改房成本價,也就是“今年”的成本價。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后,其產權性質即等同于商品房產權了。商品房的個人所得稅在起算時間上與房改房有些許不同而已。
2.未購買分攤建筑面積的商品房出售、交換、贈與時,須經市房地產測繪所測量計算屬于該房屋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并按規(guī)定向原產權單位購買:1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由產權人按市房地產測繪所測量計算的共有分攤面積以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10層以下按市房地產測繪所測量計算共有分攤的面積以交易評估價的10%購買。
3.以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上市額的80%歸個人,20%交回原產權單位,納入基金專戶管理,原產權單位撤消的,交回上級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的應全額存入基金專戶,納入專戶管理。自住型商品房,屬于共有產權房。5年后再上市時,應該先補交政府補貼的30%,然后溢價部分的30%再上繳給政府。
自住商品房上市費用在哪里補交
自住商品房上市,應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繳交相關稅費:賣方:交易服務費3元、平方米、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個人所得稅(自住滿五年以上免個人所得稅);買方:交易服務費3元、平方米、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契稅。
自住商品房出售、交換、贈與的,產權人應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收)。原產權單位已繳納的,產權人應補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向原產權單位交納。
原產權單位已撤消的,該房款應交其上級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交付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室、市住宅建設室,以上收入應全額存入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室、市住宅建設室在銀行開設的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納入專戶管理。
對于補交的費用要及時到相應的地方繳納,才能真正地獲得出售商品房的權利,才是合法的,才能夠有法律保障。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自住商品房上市需要補交哪些費用和自住商品房上市補交的費用在哪里補交的內容,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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