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鄭先生近日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經過篩選,終看中一套毛坯次新房,但是合同還沒簽,麻煩就來了。這套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完,而且房東目前也無力償還貸款,若鄭先生要購買這套房子,只能鄭先生來替房東還完貸款后,再來進行過戶。
二手房買賣中,如果買家是全款購買的話,就比較簡單了,賣家只需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然后將房子解押就可以了。但如果買家也需要貸款的話,這時就需要辦理轉按揭了,即由該房屋的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
由于賣家的房子“有貸在身”,也就是說其房產還在銀行抵押,需要還清剩余房款才能解押,那么在出售此類房產時,中介方一般建議讓買家支付首付,給賣家進行還貸解押的方式,這種方式也是目前行業的普遍做法。解押后,買家才能繼續申請貸款,貸款審批通過后就可以進行過戶手續。
雖然這樣做的確提高了資產的周轉效率,但有可能隱藏三大風險:一是賣家對價格反悔;二是在買家已墊資解押房產,但還沒有辦理過戶的這段時間中,房東出現了債權債務糾紛;第三就是賣家惡意詐騙。
為了規避此類風險,很多人依賴于公證。不少購房者也認為此舉具有法律效力,其實,房屋公證只能證明交易雙方存在著買賣關系,并不表示房屋經過公證之后就歸買家。
也就是說,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房屋的產權仍屬賣家。在此期間,若賣家私自將房屋賣給第三方,房屋的產權就會發生變化;若賣家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法院就會將該房產凍結,而買方即便是已經交了房款,也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此,提醒有購買二手房計劃的買家,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
1.在交易前首先要確認房子的產權歸屬,且銀行是否允許提前還貸。
2.了解賣方是否是該房屋的唯一產權人,如果房屋產權人是夫妻或多人共有,則需經過產權人的同意。
3.如果賣方要求買方先還完貸款再過戶,首先就要約定好付款方式,買方替賣方還貸款的金額是如何操作等問題都要慎重決定,而還貸和過戶的時間期限也要作出明確的條款約定,不能含糊。
4.如果是通過中介進行交易,重點就在于如何簽好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會對房屋權屬和價格、稅費承擔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交易相關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用以約束三方行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