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一次性付款買房,可遇到對方的房子處于在押狀態。近,買二手房的黃小姐犯了難:幫對方解押吧,房產證還沒過戶到自己手上,總覺得不安心??刹唤庋旱脑?,產權證就根本沒辦法過戶了。黃小姐說:原以為一次性付款買房容易,現在看來也是麻煩重重。
如何避免風險
解押“悖論”:業內承認存在風險
目前業內通用的做法是在解押的過程中增加一道委托公證的流程,讓賣方把房子委托給買方信任的人處理。這樣解押的流程如下:
賣方本人或受托人把錢還給銀行——賣方把產權證給銀行——銀行經辦人把產權證和他項權證送交易——交易打印提供受理單給該銀行經辦——賣方或受托人去銀行拿受理單——憑受理單去交易辦理過戶手續(要拿好受理單)
陳先生告訴記者,只要事先和銀行經辦人約定,只有受托人才能拿受理單,而賣房者本人不能拿,這樣就能避免風險了。“不過,這種和銀行受托人的約定往往沒有書面協議,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保險。”
業內支招:確認賣家身份降低風險
由于目前在程序上尚無有效方法做到百分之百安全,陳先生告訴記者,中介對于此事也謹慎,通常中介不會愿意對如此大筆的資金做資金代管。另外要提醒的是,在辦理公證委托書時會多出一塊費用。
陳先生建議:在一次性購買房子的時候,購房者好通過渠道確認賣家的身份,好是本人在售房而不是通過代理人。如果無法確認,那至少要與銀行經辦人充分溝通,以防出現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