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合同中包含的內容都是關于交易過程中各種問題的明細標記,是進行房產交易過程的保護傘。在簽署賣房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看看下面的介紹。
賣房合同中的內容
1、首先進行房屋買賣的雙方身份證明的內容,填寫證件信息、婚姻信息。
2、其次是房屋的相關信息,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積、住宅類型、房屋產權年限、裝修質量、屋內陳設(如果是毛坯房就沒有這方面問題)等實際信息,還有相關的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費等費用的結算由房屋的原產權人負責繳納清楚,并有相關的做為依據。以及交房的相關事宜安排。
3、再就是房屋付款的方式以及總的房款數目。是通過什么樣的方式分幾次繳納完畢。
4、還有就是稅費的繳納承擔辦法。雙方各自承擔的稅費標記清楚。
5、后就是在合同起效以后,違約責任的處理方式以及其他沒有詳盡的補償協議。雙方認為沒有異議,就可以確認簽字了。
賣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進行房產交易的時候,產權糾紛是常見的糾紛,所以簽署賣房合同的時候產權問題需要考察清楚,確認產權的共有人沒有問題才可以繼續交易。
2、簽訂賣房合同之前驗房的時候,房屋的相關日常費用繳納的依據要有,不要等到房子過戶入住之后才辦理這個事情。
3、付款的方式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方式,不可以拖欠或是延后。
4、稅費的繳納費用要分割清楚,避免繳稅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5、違約責任不可以只是單指一方,需要雙方共同受約束,避免一方設計違約的陷阱訛詐錢財。
6、進行繳費的項目都要有收據或是做為已經繳費的證明,避免重復收費的現象發生。
7、過戶過程中需要夫妻一同到場的,沒有來到的一方要有公證過后的委托書才可以繼續辦理。
8、雙方好是都到現場進行交易,不要全部依賴委托,這樣避免中介正在中間做什么手腳,或是賺取差價的事情發生。
賣房合同中的內容是日后辦理過戶以及完成交易的重要依據,所以書寫的時候復印的一面也要清楚,不可模糊。而且公證過后的賣房合同才能算是交易的保護傘。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也要祥記于心,避免有什么模糊的問題發生,沒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