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就像天氣,陰晴不定,一天一個樣兒,然而就是因為如此,賣家的態度也常常隨著房價的變化,每天都有所不同,這時房產糾紛就在所難免了。這不,合肥有位賣家就因為反悔不賣房而被買家告上了法庭,不過,他竟一定也不覺得氣惱,反而覺得開心。
賣房違約被起訴 不惱反異常高興
2016年1月,合肥的孫小姐在濱湖區買了一套122平米的二手房,單價為9100元每平, 且雙方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然而,在等待銀行放貸的這段時間里,由于房價高漲,房主在3月15日突然提出要加價30萬元才可出售房屋。孫小姐與房主多次溝通無果,后只能將房主告上法庭。
根據規定,賣家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后反悔不賣房,造成了違約行為,應向買家賠償違約金。不過,房主對自己所需承擔的賠償金一點都不擔憂,更沒有因為孫小姐將自己告上法庭而顯得氣惱,反而異常高興,因為他損失的錢遠不會比轉手將房子再次出售的錢多。
據了解,此類事例在合肥已不是個案,截至4月10日,合肥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已經增至326件,同比增長了243.2%,這顯然不是一個好現象。
買房遭違約 買家應該怎么辦?
在房產交易中,賣家一旦違約,吃虧的向來都是買家,那么買家該采取哪些手段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買家可以在與賣家簽訂完合同之后,便抓緊時間辦理過戶事宜。一般來說,賣家之所以會反悔,多是因為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看見房價上漲,覺得自己吃了虧,所以才寧愿支付違約金也再繼續交易,如果買家趕在房價上漲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會產生糾紛了。
其次,買家也可以通過在合同中約定金額較高的違約金,以此來防止賣家反悔。賣家多數是因為違約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價值,所以才選擇前者,若違約金金額大于房屋再轉讓價值,他們自然不會反悔了。
賣房想反悔 你得看情況再決定
在大部分情況下,賣家都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個別的情況下,想要反悔也不是不可以。
在簽訂合同之前,交易雙方的行為并沒有被合同約束,大多數的承諾都是口頭上的,所以這個時候,賣家是可以反悔的,不過要通過協商解決。
此外,若在交易過程中,賣家發現買家的資質有問題,比如身份證是假的或者不具備購房資格等,這時賣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選擇反悔不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