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遇到中途突然間不想買的購房者該怎么辦?簽約之前買方反悔,賣方無權要求賠償。但若簽約后買方反悔,賣家可以索取違約金。
房屋交易過程中,簽署合同后涉及違約,就要按照合同規定承擔責任,賠付違約金。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具體賠付金額還需買賣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法院。
買方中途不買房了,可以分為以下情況,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買方資質審核沒通過,不買了怎么辦?
資質審核結果一般都是簽約之前,如果沒有簽署有關合同,那么買方不用擔責。但是如果在核驗結果下發之前已經簽署合同,那么賣方就可以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了。
此時買方違約后,雙方協商,明確違約責任并索賠。按照《定金協議》、《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一般是買方違約,賣方可以不退還定金。
如果買賣雙方合同終止,那么賣方在再次出售之前,要簽署《解約協議》。如果沒有簽署《解約協議》而直接將房子出售給第三方,賣方可能會涉及違約,得不償失。
二、網簽后對方反悔,不買了怎么辦?
網簽即買賣雙方網上簽約,這個環節之后買方反悔,除根據合同約定賣方索取賠償、簽署《解約協議》之外,買方需賣方注銷網簽,之后才能再次在該經紀公司出售房屋。如果不注銷,再出售將不能通過房屋核驗!不管是打網簽還是注銷網簽,都是在當地住建委進行。
注意:
撤銷網簽需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協商不成,想撤銷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訴。
三、繳完稅買方反悔,不買了怎么辦?
繳完稅后,買方不想買要終止合同的,除上述步驟之外,需要辦理退稅。辦理退稅前首先需要買賣雙方協商,之后簽署《房屋終止交易合同》(退稅需要,如在繳完稅之前終止合同,不需提供)、填寫書面退稅申請材料、準備齊全退稅所需資料。
注意:
部分城區退稅需提前預約,且退稅時間長,一般需要幾個月的時間。詳情以當地地稅部門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