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總會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導致買賣雙方之間的糾紛,我們將這種糾紛案稱之為房產糾紛案。那么,遇到房產糾紛案時有哪些解決方法呢?
在購房時如果買賣雙方發生了房產糾紛的情況,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法進行解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一、協商。如果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糾紛,買賣雙方先需協商解決。
二、調解。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糾紛時,在買賣一方的申請,在消費者協會、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經過相關的調節,使買賣雙方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互相認識和了解,終調節成功并簽署和解協議。
三、仲裁。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四、。解決的方法是指在相關部門調解不成功,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的時候,買賣雙方的一房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部門投訴,由該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為。
就方式而言,解決一般經過一級決定和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決定是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
五、訴訟。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行為的相對人因不服具體行為而提起的訴訟。
訴訟一方當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另一方是對前者做出具體行為的機關。購房糾紛的訴訟,由人民法院審判庭根據《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以上是如果發生房產糾紛案時的五種解決方案,以及這五種方案的詳細講解,希望大家能夠在遇到房產糾紛案時能從容面對,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