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買房的人多,賣房的人也不少。那么,賣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代理方式的選擇
通過中介賣房可以有兩種方式:獨家代理和一般方式。如果選擇了獨家代理,就不能將房源委托給另外一家中介。如果選擇一般方式的話,可以將一套房源同時委托多家中介代理。目前,一些大的中介公司傾向于同客戶簽署獨家代理合同,小型的中介則比較傾向于同客戶簽訂一般的合同。
兩種方式各有利弊:
獨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證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則能夠為客戶提供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快速成交。但是在交易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2.代理時間的選擇
時間選擇一般是宜短不宜長。為了防止簽訂獨家代理合同后,房子遲遲不能脫手,售房者記得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約定一個有效期,在有效期內未能達成交易的就可以自動解除合同。那么有效期定多久比較合適呢?代理有效期的時間宜短不宜長,一般以一個月為宜。如果一個月之后房子還沒有脫手,但是對中介公司還挺滿意,那么可以選擇續約。
3.“跳過”中介有風險
一些售房者為了省去一些中介費,在與購房者碰頭后會“跳過”中介與購房者直接進行交易。其實,一方面這是售房者有違誠信的表現,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風險,有時反而還會降低交易的效率。因此,建議售房者賣房選擇有一定規模且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
4.不簽“到手價”
一些售房者為了省去合同上麻煩的款項細則,要求只與公司簽一個“到手價”,即直接到手的錢有多少簽多少。大家要知道,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還涉及到契稅、交易手續費、中介費等多筆費用。如果只簽一個“到手價”,必然給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間。再遇上一個黑心中介,這就等于是給他們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條件,后吃虧的還是交易雙方。因此,簽約過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項弄清楚,不要只簽一個“到手價”。在達成協議后,業主、買家和中介好簽訂三方協議,也就是居間合同,這也可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員從中壓價。
5.注意買方資格和購買能力
售房者如果想要通過賣房子之后在買房的話,應當盡量先把要賣掉的房子處理好,以免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