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指的是房屋的一方將房屋權轉移給另一方,然后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下面就告訴你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變更以及房產買賣合同怎么寫的相關內容。
房屋買賣合同變更
1.凡是對已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作出的修改和調整,都可以稱為合同變更。在中華人民共合同法的第七十七條寫到,當當事人協商一致時,便可以變更合同。我國的法律、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
2.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后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或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3.如果發生下列條件,則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當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有一方在超過60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法律約定的其他情形。當發生上述情形之一時,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4.對房屋買賣合同法人變更能否終止的說法是如果合同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并且是自愿簽訂的,并且在不損害國家、集體、社會、第三人利益,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不存在重大誤解及顯失公平情況的情況下是合法地,可以終止。如果是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即構成違約,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房產買賣合同怎么寫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房屋的一方將房屋權轉移給另一方,然后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商品買賣合同的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諾成、雙務、有償的合同,它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權轉移必須依法辦理登記手續;是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具體的合同寫法為:將標題個人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首行居中,再寫清楚買賣雙方的情況,寫清買賣雙方姓名、現住址及身份證號碼,正文要注明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合同,是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的合同,必須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主體內容為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哪里的所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多大,房產的交易價格,已支付購房定金,房產的交付日期,交易稅費、中介費及產權過戶手續費由哪方承擔,本合同一式有幾份,由誰擁有。注明本合同至鑒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然后.買賣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摁手印,后寫明日期。
這篇文章就講述了房屋買賣合同的變更以及房產買賣合同怎么寫?通過這篇文章你會了解到房屋買賣合同的變更有哪些,怎樣去變更,怎樣去寫好一份房屋的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比較嚴謹,在擬定合同時要認真對待,不得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