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經適房也就是咱們經常所說的經濟適用房,這類房屋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它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便是,相比一般的商品房來說,性價比更高,那么婚前買的經適房售房合同怎么寫?需要公證嗎?
一、婚前買的經適房售房合同怎么寫?
在了解經適房的售房合同編寫之前,咱們不妨先看看,經適房的買賣政策是怎樣的。根據相關規定,如下是經適房買賣相關的政策:
1、對于取得經適房房產證不足5年時間的,政府規定不能上市交易;
2、而對于已經到了5年時間的,這類型的經適房可以上市交易,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3、具體執行時間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土地收益金上交則達到70%。
婚前買的經適房售房合同中需要列明的款項包括:
1、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及房屋相關情況
除了核驗產權信息之外,交易雙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房屋的相關信息是為重要的。
2、房屋相關信息說明
這里所說的房屋的相關信息說明包括了房屋的位置、面積、單價、總價、產權等一系列相信的信息,以及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都是需要說明的。
3、價款
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6、解決爭議的方式
買賣交易難免會出現爭議或者是糾紛的情況,該條款主要是用于約定當糾紛出現時該如何處理,是訴訟還是仲裁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7、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二、婚前買的經適房售房合同需要公證嗎?
而對于售房合同來說,不管是經適房也好,還是一般的商品房也好,國家的相關法律中并沒有規定一定要將售房合同公證,因此,是否需要公證,由房屋買賣雙方自己來決定。
事實上,根據不同的情況來說,婚前買的經適房售房合同的相關條款是不一樣的,不過一般來說,上述介紹到的必備條款還是需要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