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買房是中國人熱門的一個話題,但是說到房屋的產權問題,你會發現,仍然有不少朋友存在誤區,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房屋是有產權期限的。是的,這個期限在房產證中是不會顯示出來的,但它卻是一個潛規則一樣的東西,是一個常識一樣的東西。熟悉的朋友會知道,中國的普通住宅房屋產權是70年,那么為什么是70年了,這個70年的期限憑什么這樣規定?我們下面就來探究一下吧!
其實這里有一個誤區,咱們不妨先來說說。確切來說,房子是咱們購買下來的,購買者是擁有絕對的終身使用的權利的,也就是說只要房子沒有倒塌,那么你就永遠都是房子的主人,這一點,毋庸置疑。那么房屋產權為什么還有期限呢?這是因為咱們的房子是建造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國家的,是有一定的租用年限的,這樣,咱們的房屋產權就有了期限。這也就是為什么在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不僅強調房產證,還強調土地證,因為房屋產權是在土地證上體現出來的。
下面,咱們來詳細的介紹一下這個70年期限的由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分別是: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那么這個70年有何而來?
有人認為70年的規定是因為70這個數字好聽!這個理由說起來似乎有點牽強了,因為在中國人的理念中,似乎100年更具有吉祥的意思?也許你不知道,這個70年的產權規定,是來自中國香港:在香港九龍半島,有一條東西向的街道,名叫“界限街”。由于中英雙方博弈中產生系列歷史問題,使得界限街以北的批租土地是99年,而界限街以南的批租土地是75年。
1980年代初,霍英東向政府建議土地有償出讓,提及到香港界限街的做法。后,我們選擇了一個比75年更短一些的70年,而其他類型的土地年期則更短。
是的,70年的規定并非是空穴來風,也并非是隨意而為之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原因的,至于大家關心的70年產權之后房屋的歸屬問題,咱們將會在之后的文章中為大家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