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按照保微利原則來確定的,具有很好的經濟性和廣泛的適用性的特點。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經濟適用房買賣是否合法,以及經濟適用房滿5年的買賣問題。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法嗎?
經濟適用房在五年之內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這是法律規定的,如何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就將其進行買賣則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它在五年沒到是不能買賣的。由于經濟適用房各個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這些規定也并不是硬性的。
對于經濟適用房來說,國家對這種買賣交易是不允許的,換句話說就是非法的,所以這種情況下簽的過戶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至于公證,也是做不了的。到時候房子還是賣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充其量也就把房款給您,再或者搭您點利息,要是一旦出現糾紛就麻煩了,總之都得不償失,還不如看看其他類型的房屋。
經濟適用房滿5年買賣問題
1.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2.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交易需要交一個10%的綜合地價款,10%是有一個地區指導價的,并不是指房價的10%。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憑相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經濟適用房不同于其他房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進行買賣和出售的,需要經過審核和批準,達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
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經濟適用房買賣合不合法和經濟適用房滿五年的買賣問題的內容了,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