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漸漸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就顯現出來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產繼承總會引起這樣那樣的糾紛,而在獨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父母遺產,究竟是為什么?繼承房產過戶要注意什么?下面,本文為您一一解答。
一、獨生子女房產繼承受阻的4個解決技巧
據了解,一些法院確實碰到不少這類難題。隨著“80后”已經奔向不惑,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漸漸顯現出來。一些銀行和房管部門在落實遺產繼承時需要獨生子女為唯一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沒有兄弟姐妹當“被告”,無法立案,導致繼承遺產的權利受阻。那么,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
法官、律師為你支招
1、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程序解決
如果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于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權類案件的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僅限于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權時,應當提交關于其是唯一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后,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后,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唯一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權的確權判決。
2、遺囑公證
獨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準備好遺囑,而且對遺囑進行公證,則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獨生子女繼承遺產難這一問題。
3、吿銀行、房管局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后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唯一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后也會很愿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4、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后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有了以上4個錦囊妙計,身為獨身子女便不再害怕無法繼承遺產了。